河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省侨联)是在中共河南省委领导下,由全省归侨、侨眷组成的省一级人民团体,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的组成单位,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

  省侨联是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中国侨联)的团体会员,遵照《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简称《中国侨联章程》)开展工作,接受中国侨联的指导,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的工作细则。省以下依据中国侨联章程成立的地(市)、县(市)侨联,为省侨联的团体会员,在工作上接受省侨联的指导。

  省侨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根据本章程,坚持国内海外工作并重、老侨新侨工作并重,拓展海外工作,拓展新侨工作,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服务经济发展、依法维护侨益、拓展海外联谊、积极参政议政、弘扬中华文化、参与社会建设工作职能,广泛团结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全面推进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振兴中华、统一祖国、维护世界和平,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