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侨务方针政策,体现党和政府对早期归国华侨的关心关爱,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对早期归国华侨退休生活补贴标准进行调整。
早在1995年,河南省便出台政策,为1969年12月31日前回国定居并参加工作的退休归国华侨发放每月生活补贴,历经2005年、2015年两次调整,惠侨政策施行近30年,受到了侨界的广泛欢迎。
此次调整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精神,结合物价指数、收入变化等因素,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将早期归国华侨退休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300元。
下一步,河南省侨务部门将持续强化协同联动,开展政策宣传、加强动态跟踪、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升老归侨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