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在2017年省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上,省侨联再次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省侨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对河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拥护习近平的核心地位作为第一位的政治纪律,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紧盯文明单位创建标准,不断深化学习,强化“四个意识”,坚持把文明单位创建融入党风廉政建设、服务大局、海外联络、权益保障等工作中,做到文明单位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统筹兼顾、互相促进。创建工作坚持有目标有任务、有措施有载体、有特色有成就的特点,大力营造了与时俱进的发展环境,寓教于乐的文化环境,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团结和谐的人际环境,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有力促进了机关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素质的提升,为侨联事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文明称号既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也是对以后工作的要求,省侨联将以此为新的起点,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践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更过硬的政治素质、更优良的工作作风、更精湛的业务能力,推动机关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